二、奔驰的公关失误——从“砸大奔”谈起
在“砸大奔”事件中,奔驰公司强硬的态度是公众关注的焦点。在所有见诸报端的质量纠纷中,迄今从未有哪家公司像奔驰那样不仅强硬到底,而且步步升级。以下是奔驰的三次声明:
2001年12月27日,“我们对客户选择不接受我们对他的帮助而深表遗憾……对有关人士在这件事上所采取的极端的、没有必要的行为深表遗憾”。
2002年1月8日,“我们对这一非理性的而且无意义的举动表示谴责”。
2002年1月17日,奔驰公司要求“武汉野生动物园就所采取的不必要且侵害我公司的权益的行动出具一份致我们的公开道歉函。这封道歉函将发至所有报道过此事的媒体”。
“问题奔驰”的种种“问题”已经使奔驰品牌在中国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大打折扣。这不仅因为汽车本身的严重质量问题,更主要的原因在于奔驰公司对由此导致的多起事故的态度引人注目。奔驰公司坚持认为故障的原因在于消费者使用的汽油不符合标准而拒绝承认产品本身存在的种种缺陷。针对这一事件,有媒体指出:“这不是中国用户的过错,这首先要怪罪奔驰公司销售了这些汽车,他们应该知道中国的汽油状况。”
出现故障的真正原因是否在于汽油的质量暂且不论,但奔驰公司一开始就对中国消费者采取强硬态度,绝不是妥当的明智之举。
事实证明,奔驰品牌的信誉已经因此而在中国消费者的心目中大打折扣,这恐怕是奔驰公司不愿看到却又不得不面对的一个事实。而对于国家质检总局指出的奔驰MB100轻型客车存在的安全隐患,奔驰公司再次矢口否认,其态度更引起了消费者的强烈反感。
总的来看,奔驰公司在这场“问题奔驰”危机公关中有几大失误,表现得十分幼稚,触犯了危机公关中的几大忌讳,与自己作为一个国际性顶级品牌的形象极不相称。
一家国际著名公关公司的总监,在接受《中国企业家》杂志记者采访时,非常谨慎地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这是一个完全失败的案例,“危机公关中的几大忌讳,奔驰已乎都犯了。”3月25日,奔驰也终于对它的失败公关做出检讨,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有限公司总裁麦基乐承认:“与客户沟通缺乏技巧。”
公关界人士对奔驰公关败笔有诸多评论,如反应迟缓、态度傲慢、推诿搪塞、渠道错误和国情不通等,但认为最不能容忍、最大的失误是:对用户的不断的指责和威胁,使公司很快在公众中形成难以磨灭的傲慢自负的形象。
在“砸奔事件”中,奔驰公司的所有声明都有对消费者的指责,并给予它令人难以接受甚至反感的定性。第一辆奔驰被砸后,奔驰公司的声明对它的定性是:“极端的、没有必要的行为” “非理性的而且无意义的举动” “不必要且侵害我公司的权益的行为”。几顶大帽子盖下,又没有实质性的解决措施,连旁观者都看不下去。这还没完,在第二辆奔驰被砸后,奔驰的指责几乎升级为外交恐吓:“希望王先生的行为不会给正在进行国际化的中国造成不良影响。”此时,奔驰给人的联想只有店大欺客和蛮横自负,结果使自己为解决这一事件做的很多努力都付诸东流。
如果说强硬的态度还称得上是一种公关战略,那奔驰的公关技巧就更令人贻笑大方。表达方式单一不说(除了声明还是声明),在整个事件中,奔驰公司始终被人牵着走。砸奔者像一个顽皮的点火者,而奔驰公司就像一个疲于奔命的消防队。它没有一次主动的行动,对媒体也多是避而不见。
另外,奔驰公司显然是技术替代公关、律师替代公关,这是奔驰公关败笔的最根本原因。在奔驰的每次表态中,技术和律师都是主角,技术专家讲一通谁也听不懂的名词,律师再来一通不是每个人都能懂的术语,这些话可能都没有错,但别人听了却不是滋味,因为没有经过公关过滤和包装。
此外,撇开公关不谈,这场危机也反映了奔驰另外一些深层次的问题。比如说奔驰的中国战略,业界对奔驰的战略布局一直颇有微词。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有限公司于1986年在香港成立,是戴姆勒-克莱斯勒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特许经销代理商,负责中国大陆地区、香港和澳门所有进口梅赛德斯-奔驰轿车产品的经销。随后,奔驰在中国的业务迅猛发展,众多跨国公司也早已将中国总部将移至内地,而奔驰(中国)仍然偏安香江。据媒体报道,内地去年销售奔驰近3000台,香港不过区区数百台。公司总部与大市场相隔遥远,运作成本必然高昂,再遇上个“砸奔”之类的突发事件难免措手不及。
其次是质量和服务网络。奔驰应当承认,中国车主不会完全是因为“使用不当”而蒙受损失的。另外,正如专家所言,汽车是由上万个零件组成的高科技产品,又是大批量生产、销售,奔驰公司想制造或维护“零故障”的神话是不现实的。因此,相对于中国这个庞大的市场而言,它在中国仅有的几十个维修点是远远不够的。
奔驰更需要的反思是:高贵品质应该体现在使客户享受尊贵和尊重,而不是让他们接受有恃无恐的傲慢。中国消费者认为他们没有像欧美的消费者一样得到应有的享受和尊重,因此很自然地怀疑受到歧视。奔驰在本土和欧美推行的优质服务,应当完全适用于中国,而且不能再把正常的服务形容为“非常慷慨”的恩赐。